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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告

10-30 北京市房山区mobile38365365镇关于招聘环境巡查员的公告

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7-10-30

北京市房山区mobile38365365镇关于招聘环境巡查员的公告

 

为加强mobile38365365镇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,着力改善镇域环境质量,构建和谐社会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巡查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• 招聘人数

本次招聘环境巡查员10人。

  • 工作岗位

房山区mobile38365365镇人民政府环境治理保护中心办公室。

三、用工方式

用工方式:招聘录用的环境巡查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(非在编人员,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)。

四、招聘对象条件

1.拥护党的领导,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,遵纪守法,思想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具有团队精神,服从指挥、作风正派;  

2.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;    

3.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4.性别男,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无传染性疾病;

5.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;

6.具有北京市房山区常住户口。  

五、报名程序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1.发布招聘信息:2017年1030日—1031日通过房山区mobile38365365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

2.报名所需材料: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居住地证明;

3.报名时间:2017年11月1日—11月3日(上午9点—11点,下午14点—17点);

4.报名地点:mobile38365365镇政府317室。

六、考试

 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。

(一)笔试安排

笔试内容为政治、时事、镇情、环境等内容,考试时长120分钟,满分100分,合格线60分。考试内容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公共基本知识,基本能力测试等。

(二)面试

笔试合格者按1:3比例面试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公布综合成绩

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,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%。

七、确定聘用人员

(一)体检

根据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,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。

(二)政审

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,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由电话进行通知。

(三)业务培训

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,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、业务能力专项考试。考试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
八、办理录用手续

招聘录用的环境巡查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,试用期3个月(以实际入职时间为准,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)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
九、注意事项

1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,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,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2.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3.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。

咨询电话:80377822、80370599

联 系 人:李建  刘新立

 

 

mobile38365365镇人民政府

2017年10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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